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部署的通知(三号公告)

作者:2020/02/05 02:11浏览次数:165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国科学院、教育部和安徽省的相关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围绕师生返校、教学安排、科研工作以及校园综合管理等方面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开学及学生返校安排
教职工返校返岗安排
教学安排
科研工作安排
校园综合管理安排

一、开学及学生返校安排

1.根据教育部、安徽省有关要求,各级各类学校217日之前不得开学,学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另行通知具体开学时间。在此期间,请同学们尽量避免外出,遵守党和政府的统筹安排,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要求,积极响应卫生及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号召,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照顾自己,爱护他人。

2.在接到正式开学通知前,校部各级各类学生(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代培生等)务必不得提前返校。班主任、辅导员和导师要将学校的有关通知、措施和要求传达到位,落实到人。对于违规擅自返校的情况,学校将按照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和安徽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要求,对相关人员予以处置并给予处分。

3.科教融合学院、所系结合研究所及校地合作研究院等非校部学生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根据所在地和所在院(所)的实际情况安排返回,请同学们务必服从所在地和所在单位的部署。科教融合学院、所系结合研究所及校地合作研究院等单位要将学生返院(所)方案向学校报备。

4.在家期间,同学们要妥善安排好学习生活,养成健康的作息规律、饮食习惯,保持充足睡眠,因地制宜锻炼身体,确保身心健康。同学们要根据学校的教学安排,做好在线学习的各项工作。

二、教职工返校返岗安排

1.为贯彻落实22日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国科学院办公厅的有关要求,学校暂定于217日恢复基本运行,教职工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返岗工作。

1)假期未曾离开过合肥的教职工,如与病例没有明确接触史,无感染症状,可以直接返岗工作。

2)从湖北等疫区以外返岗的人员,返回合肥后务必自我隔离14日,确保无异常情况再返岗工作。在特殊情况下,由于自我隔离导致无法及时到岗工作的,不属于旷工。

3正在湖北等疫区的人员,应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政策合理安排返岗时间,返回合肥后务必自我隔离14,确保无异常情况再返岗工作。

2.217日后因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按时离开所在地到岗工作的教职工,请向本单位说明情况并提供当地有关要求的通知、文件等。

3.各单位负责同志、党员干部要发挥积极作用,带头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组织、实施好本单位的教学、科研等工作,全面实时了解本单位情况,要严格把握身体状况良好的教职工才能返岗工作的原则。

4.全体教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应尽量避免外出,严格执行当地政府的有关要求,主动与所在单位保持密切联系,按时报告动态,出现问题及时报告。

三、教学安排

1.不能到校集中授课期间,学校组织开展面向全体本科生、研究生的线上教学活动,做到离校不离学。从217日开始,各任课教师按照原定教学日历和课表进行线上直播授课和相应的教学工作。任课教师至少提前一天将课件以及相关学习材料上传至指定平台。学生通过平台获取学习资源,按时上课,完成学习任务。师生可在平台讨论组内交流讨论、答疑。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计划于28发布平台使用说明书,210日和214分别组织两次在线培训,请任课教师留意查看。

2.四年级本科生毕业论文相关工作尽可能按原定时间节点进行,同学们可在居住地通过网络先行查阅文献,导师将进行远程指导。研究生请与导师保持讨论交流,把时间和精力放到自主学习、研究上。目前,网络信息中心已临时开通网络代理服务,图书馆已发布在校园网外使用校内电子资源的方法(详见http://lib.ustc.edu.cn)。

3.以慕课形式开展的课程,按原定时间节点开课,选修相应课程的同学可通过各平台自主学习,线下课堂或线下翻转待开学后再行安排。

4.实验、实践、体育等需在线下进行的课程暂不开展线上教学活动,将根据开学时间调整课程安排。

5.拟赴校外(含境外)进行学期交换或做毕业论文的本科生,出发前应征得对方相关管理部门及导师的同意,并向教务处报备。至我校开学前仍未获得对方明确意见的,应按时返校上课。

6.本科生返校注册、选课(正选、退课、换班等)和补考、休学复学的时间节点,按照学校通知的开学时间相应顺延。研究生电子注册、休学、复学申请时间等有关学籍管理工作也将推迟进行。学校开学后,因疫情不能按时返校的同学,应与学院教学秘书联系,相关事宜将个案处理。

7.未返校期间,本科生如需在学业规划、学业困惑、专业选择等方面获取指导,可登录学生学业指导中心网站(http://202.38.65.52/xyzd/预约,并通过电子邮件向学业指导专家咨询。

8.希望同学们做好自身防护,以适当形式坚持体育锻炼,提高身体免疫力,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如因疫情产生心理压力,可向学校申请在线心理辅导服务(详见http://stuhome.ustc.edu.cn/2020/0130/c2316a413006/page.htm)。

9.学生正式返校后,线上学习活动终止,课程转为正常课堂教学模式。

线上教学期间,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将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师生如有教学安排相关问题,可联系各学院教学秘书,也可直接联系教务处、研究生院。

教务处值班电话:63603788

研究生院值班电话:63602922

国际学院值班电话:63603144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值班电话:63606483。邮箱cmet@ustc.edu.cn

四、科研工作安排

1.应急科技攻关专项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科院及安徽省应对疫情工作相关部署,抓紧推动疫情防控应急科技攻关,结合临床一线防治实际情况和需要,学校已经部署中国科学院临床研究医院(合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科技攻关”专项首批和第二批项目,相关信息详见通知(https://www.ustc.edu.cn/2020/0129/c2017a412996/page.htm)。第三批项目已经发布通知(详见https://www.ustc.edu.cn/2020/0205/c2014a413084/page.htm),该批次项目面向中国科学院各单位相关科研人员,紧密围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相关重要科学问题,以临床应用为目标,以实战为方向,集中优势力量,依托中国科学院临床研究医院(合肥),加快研发攻关。

请具备相关研究力量的科研人员密切关注国家、省市地方发布的各类应急公关项目申报通知,积极申报,努力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贡献力量。

在实验室开展新冠病毒相关研究工作时,务必保证科研工作的安全。严格遵守国家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标准,在具备相应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的实验场所开展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安全防护制度。科研工作要以科学问题为导向,规范生命医学研究的管理,严格遵循科研伦理规范,快速、高效地应用新兴科技手段和研究体系解决关键科学问题,努力将研究成果应用到战胜疫情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其它新发突发传染病的防控及时提供理论支持和有效的解决方案。

2.其他各类项目

科技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教育部等部门和省市地方还将陆续发布各类项目申报通知,请科研人员密切关注学校主页发布的申报通知。

3.科学研究提醒注意事项

1)科研人员要合理安排科研工作,视工作需要安排网上办公,做好人员防护,尽量避免人员聚集。科研人员和平台应该以高度的责任心,在管理和安全上提高要求,各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务必积极落实。

2)从事生物、化学等工作的科研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护,避免生化危害,同时要按规定做好核生化爆等危废品处置。

科研部值班电话: 63601954

五、校园综合管理安排

1.校园管控

疫情防控期间,封闭部分校门,具体如下:东校区封闭东北门、小西门和东南门,西校区封闭西南门,中校区封闭中北门,南校区封闭东门。严格执行进校刷卡、体温测量制度,外来人员禁止入校。特殊时期采取临时措施,给大家造成不便,希望师生理解并积极配合。

保卫与校园管理处值班电话: 63600110

2.食堂就餐安排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只开放部分食堂就餐,具体为东区美食广场、星座餐厅,西区金桔园餐厅、西苑餐厅。包括东、西区教工餐厅在内的其它食堂均暂缓开业,具体开业时间另行通知。建议就餐人员自带餐具,尽量不在食堂现场集中就餐,食堂提供打包服务。

饮食服务集团值班电话: 63606384

3.校部机关、各院级单位和直属单位运行

217日开始,校部机关、各院级单位开始基本运行。疫情防控期间,各单位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性活动,一般不召开现场会议,尽可能采取网络视频会议的方式,学校提供网络视频会议服务,详见(http://ef.ustc.edu.cn/site/ustc/jjh/cnt/?id=25500)。图书馆自习室/阅览室(图书借阅除外)、校史馆、博物馆及室内公共运动健身场所暂停开放,东区专家楼暂停营业,待学生返校后所有单位恢复正常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校医院(值班电话:63600120 )继续服务校内师生,设置发热门诊,其他相应科室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开放。

4.校园班车安排

疫情防控期间,《校园班车寒假运行时刻表》执行延期至216日,暂定于217日起恢复正常运行。为防止交叉传播,乘车人须出示相关有效证明(一卡通等),杜绝外来人员乘坐校园班车。司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车厢严格执行消毒制度,做到不留死角。

校车队值班电话: 63602422(非上班时间:63602859

5.校园施工管理安排

校园内各在建项目复工时间和施工管理严格按照合肥市有关规定执行。批准复工后,施工人员须服从学校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要求,做好防护工作,不得随意在校园内与施工无关区域聚集和活动。

基本建设处值班电话:63602719

疫情防控期间,各单位务必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的各项部署,按照上级要求每天完成疫情相关的统计和上报工作。遇有突发、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学校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结合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要求,及时调整学校的防控要求,并在后续公告中予以明确。

学校总值班电话: 63602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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