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教职工返岗工作的通知(四号公告)

作者:2020/02/13 05:01浏览次数:184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国科学院、教育部和安徽省的最新要求,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教职工返岗工作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于217日(星期一),学校教职工返岗工作。因当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为保证师生健康安全,各院、系、重点科研机构、直属单位行政系统及机关各部、处、室恢复基本运行。

二、217日前,各单位应尽快制定疫情防控期间返岗工作防控措施、行政工作流程、办事规则及每周到岗人员安排等,报党政办公室(dzb@ustc.edu.cn)备案后,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或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推送。

三、为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请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灵活安排教职工返岗工作方式。在保证各项工作能够基本开展的前提下,尽可能少的安排工作人员到岗值班。

1.各单位根据基本运行需要,安排行政人员轮流上班。

2.尽可能要求教学、科研人员在家开展网上办公、线上教学,确因工作需要,经单位批准后方可到校上班。

3.各单位按照“非必须、不返校”的要求,严格把握身体状况良好的教职工才能返校工作的原则,并发放《返岗确认书》(确认书范本见附件)。

四、各单位要为217日教职工返岗工作做好准备,统计本单位教职工(含部门聘用员工)寒假期间,尤其是21日以来的有关情况,精准掌握从外地返回合肥的教职工行程、居住地(小区)、行动轨迹、健康状况(含家人等密切接触人员)、自我隔离情况等。教职工要如实上报个人情况,对于上报不实信息、拒不执行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及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即予以处分,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返岗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进入校门时主动配合测量体温、出示一卡通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返岗确认书》。工作期间请佩戴口罩,尽量不要聚集,如有问题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六、在此期间,图书馆自习室/阅览室(图书借阅除外)、校史馆、博物馆及室内公共运动健身场所暂停开放,东区专家楼暂停营业。保卫与校园管理处、校医院、饮食服务集团等单位做好学校公共场所消毒工作,各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工作场所消毒工作。

七、鼓励各单位通过各种渠道,为本单位教职工募集、购买口罩和洗消用品等防护物资。确有困难的窗口部门、公共服务等岗位,可向校园管理与应急处置组申请口罩。

八、根据安徽省疫情防控要求,各级各类学校2月底之前不得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学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另行通知。校部各级各类学生(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代培生等)务必不得提前返校,科教融合学院、所系结合研究所及校地合作研究院等非校部学生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根据所在地和所在院(所)的实际情况安排返回,请同学们务必服从所在地和所在单位的部署。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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